一屋兩賣 一方辦妥移轉登記,另一買方「記得這麼做」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
一屋兩賣 一方辦妥移轉登記,另一買方「記得這麼做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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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屋兩賣 一方辦妥移轉登記,另一買方「記得這麼做」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李小姐詢問,和屋主簽訂買賣契約並申報契稅後,屋主又將房屋賣給第三人,第三人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,可否自己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?
 
稅捐機關表示,契稅撤銷案件必須買賣雙方共同提出申請,但如果買方在申報契稅後,原所有權人又將房屋出售予第三人並辦妥移轉登記,造成一屋兩賣未能取得建物所有權,可由買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,契稅如已繳納可申請退還。
 
稅捐機關特別提醒,符合買方單獨撤銷契稅申報者,務必向稅務局辦理,以免造成欠繳契稅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,影響自身權益。